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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9年文革时到县以下住店,住一晚得花多少钱?
- 发布日期:2025-10-12 04:49 点击次数:198
1969年正值文革高潮时期,那时的住宿消费水平与现在截然不同。在改革开放前的中国,人口流动受到严格限制,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民,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没离开过家乡。以当时的生产队为例,一百多号劳动力中,只有队长、会计、手艺人等少数人因公出差才有机会去县城。出行必须携带由生产队或大队开具的介绍信,这是必不可少的通行证。粮票虽好,但若没有,人们就只能自带干粮充饥。那么,如果需要在外过夜,住宿条件和费用又是怎样的呢? 县城里通常设有政府招待所,主要接待前来开会的各级干部。除此之外,还有一些面向普通百姓的住宿场所:北方地区常见的是大车店,南方则多是小客栈。这些地方条件简陋,甚至允许客人自带被褥,专门为需要临时歇脚的农民提供服务。那么,在县城以下的小旅店住一晚究竟要花多少钱呢?
这张珍贵的照片拍摄于1969年,记录的是河北省怀来县供销社旅店的价目表。由于当时物价相对稳定,这张价目表可以代表京郊及河北地区县以下旅店的普遍收费标准。旅店提供两种住宿选择:小房间的单人床位和大房间的通铺,所有费用在退房时统一结算。具体价格如下:小房间床位0.4元,大通铺0.2元;被子租金0.2元,褥子0.1元;冬季取暖费小房间0.15元,大通铺0.1元;临时休息(8小时内)小房间0.2元,大通铺0.1元。综合计算,在小房间住一晚总费用是0.85元,大通铺则只需0.6元。这样低廉的价格自然只能提供最基本的住宿条件,连上厕所都要跑到店外,生活便利性几乎无从谈起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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